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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程款问题引发争执,一方在网上发帖攻打,结果多人被警方以涉嫌“诽谤”抓获。经省公安厅督察介入,汉中市汉台警方撤销了案件。然而撤案背地,汉台警方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也休庭审理。

  在此期间,当事双方各自发动了两场海内有名法学专家论证会。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统一案件,论证成果却全然相反。

  到底是否形成诽谤?警方参与“诽谤案”是否越权?

  随同案件步步推动的,是来自多方对案件定性的争议和质疑。这种争议,让对于“诽谤罪”的《刑法》第246条,也面临考验。

  只管要在省城异地抓人,且一案所涉嫌疑人超过5个,但汉中汉台警方依然在10余天内,实现了这些动作。

  刘波是第3个落网者。大约在2008年7月31日,晚上11点以后,他和几个友人从西安市西大巷“莎莎”酒吧走出来。才出大门,就闻声街边有人喊他名字。他应声找人时,看见门口一辆车高低来几个生疏男子。“他们说是汉中公安局的,有事找我,要我跟他们走一趟。”时隔一年之久,8月4日,刘波在办公室跟记者描述那晚抓他的情形,声音和情感一样烦闷。

  那晚,刘波被带上车,星夜兼程赶赴汉中,一路无话。这名30冒头的青年才俊,在工程造价行当里打拼数年lv新款3折賣,已升职为西安市鑫龙建造装潢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龙公司)副总经理。

  不外他欠缺跟公安打交道的教训,当时他很胆怯,预见此行凶险,“此前几天,公司已有两名同当时后失落了,还没传出任何音信。”

  一家公司多人先后被抓

  马忠卫是鑫龙公司工程部副经理,他的“失踪”起先被公司当成正常误班,没有引起多少留神。

  实际情况是,2008年7月30日早上,马忠卫来到公司楼下,看时间尚早,就去西安市委门前巷口吃早点。“叫了碗油茶,刚吃了两口,三名男子来到我身边,晃了晃证件,说让我和他们走。”

  马后来在向公司律师提交的书面材料中,描述了“失踪”经由。

  而朱晓辉的“失踪”在公司弄出了不小的响动。朱晓辉是鑫龙公司专职司机,2008年7月31日上午8时左右,他离开宿舍坐公司专车前往朱雀门里伟业大厦上班,走到吉利路口时,被一辆车逼停。

  “司机开车回来,说朱晓辉被人强行带走,至于对方身份,为什么带走人,没有任何新闻。”鑫龙公司办公室主任夏翠日前说。公司为此报了警,但警方当时也无奈确认对方信息。

  同样的“害怕”很快就落到了夏翠本人头上。

  2008年8月7日中午11点多,夏翠和男友正在咸阳机场排队等候安检,几名身着制服的机场工作人员看过她证件后,带她进入候机大厅一间办公室内。

  在办公室,3名从汉中赶来的警察向夏翠亮了证件,随后,夏被带往汉中。事实上,在此期间,西安同案被抓往汉中的,还有莲湖路G时代网吧两名工作人员樊某、李某。

  樊某是刘波同窗,李某是网吧一名技巧人员。

  此次6名被抓人员,先后被带到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警三中队。警方给他们各自出具的《监督寓居决议书》显示,他们涉嫌一起诽谤案。此后一段时光,6人分辨被支配在汉中汉源宾馆等处接收监视栖身,并不断受到警方有关案情的讯问。

  外面,抓人举动还在持续。

  2008年8月25日,西安鑫龙企业团体副总裁韩兴昌在大连开往上海的火车卧铺上,被汉台刑警把持。韩兴昌此行前往上海,原来是与等在那里的妻女会合。女儿刚考上大学,一家人赶去部署报名。

  韩兴昌的另一个身份,是集团下属鑫龙公司代办总经理。到被抓的时候,他接手这一业务尚不足一年,此次也因涉嫌入案。两天后,韩在警方掌握下到达汉中,同样被监视居住在酒店lv旗艦店

  韩兴昌到汉中不久,上述6人身陷汉中的情形有了转折。从9月7日开端,刘波等一干人先后被汉台警方解除监视居住,转成取保候审。9月中旬以后,6人陆续离开汉中,回到西安。

  事后,刘波在向律师呈交的资料中,曾描写他返回西安后一段时间的情形,“失眠、噩梦,甚至见到警车都会惧怕。”

  惹祸的网帖

  受到“诽谤”的杨海明,在汉中申明正隆。

  杨海明系汉中万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另一个身份为陕西省人大代表。最近几年,杨带领他的企业在汉中城区天汉大道旁边打造的万邦时代广场,具备汉中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标特别位置。其建成后的范围和规格,未然成为汉中事实上的城市手刺。

  而“诽谤”一案,正因万邦广场的部分装修工程而起。

  2007年10月30日,汉中万邦实业集团旗下的万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西安鑫龙公司签署了万邦时期广场主力商场二、三楼的内装修合同,暂定合同总价款达1190万元。

  2008年5月16日,双方因工程款和未按合同商定竣工等纠纷,在万邦公司会议室产生争执。当场,鑫龙一方副总经理李克欣受伤,后被诊断为一处骨折并多处软组织伤害。

  矛盾绷到第二天进入公开状况。当天,鑫龙方20余人来到万邦公司门口,打出横幅说“万邦动用黑社会势力非法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打伤施工人员,天理难容”。

  两天后,同样的横幅打在汉中市政府大门口。

  24日以后,抵触进级到网络发帖袭击。在百度汉中吧等多个网络论坛,呈现了《国殇(汶川地震)期间,拷问史上最牛的省人大代表》的帖子。帖文点名责备杨海明“对施工企业进行恫吓、打压……曾在各种场所公开夸耀:汉中市某分量级引导是我兄弟,你们要动我,先把他扳倒。”

  5月底,《汉中投诉无门,奔赴西安讨公平,怒斥省人大代表恶行》的帖子又出当初网上。之后,一篇以万邦公司员工口吻写的《老板lv2012女王新款目錄,别再闹了,我们穷得连块遮羞布都没有了》的帖子,也受到网络关注。

  与此同时,5月27日,一部门人来到省人大门口求告,横幅上有了“汉中万邦、邪恶之邦、丑陋之邦”以及“重办汉中万邦黑恶权势首恶省人大代表杨海明”等字样。

  夏翠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上述《国殇》一篇网帖确与公司有关。

  夏回想,大概在2008年5月23日左右,上午,她被韩兴昌叫到办公室,韩给了她一篇手写的稿子,让她修正编纂一下。当天下战书,韩又召集夏翠、刘波等人开会,一方面说了李克欣在汉中被打的情况,一方面交待把编好的帖子发到网上去。

  第二天,夏、刘两人来到莲湖路G时代网吧,找到樊、李二人。在樊、李辅助下,帖子发往多个论坛。

  恰是因为汉台警方在接到杨海明屡次报案和举报后,认为一系列攻击行为已经涉嫌对杨海明自己造成诽谤并危及社会秩序,故在2008年6月下旬正式立案lv2012官方kason新款目錄,随后才有了文前所述的抓人行动。

  显见,抓人行为始终连续到抓住韩兴昌才告一段落。

  两场专家论证会

  韩兴昌被抓后,家眷委托的律师孟延生开展了针对公安汉台分局的强烈控诉。他奔走于省、市、区三级公安以及汉台区检察院之间,反映汉台公安刑警守法办案,并提出纠错放人的要求。“诽谤是自诉案子,不是公诉,公安怎么能立案,更别说抓人。”

  然而,半个多月跑下来,并无收效。

  2008年9月中旬当前,孟延生以及已经取保候审的夏翠、刘波等人,集中向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反应情形,终于引起器重。

  记者从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获悉,总队曾派专人赴汉中核实案件,2008年10月左右,正式发文请求汉台警方纠错。一名介入督察案件的工作人员日前流露,督察介入后,汉台警方撤销了案件。

  2008年11月4日,汉台警方向韩兴昌发出《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书中称“现因案件侦查终结,决定解除对其监视居住”。

  当天,韩脱离警方节制,返回西安――一场瓜葛眼看已趋停止。

  然而,事态仍是按照自己的逻辑一步步酝酿、演化。

  据了解,在韩兴昌解除监视居住到2009年5月前近半年时间里,汉中市、汉台区两级政法委,还在就韩案召开公、检、法单位专门会议,会上对案情有过诸多探讨。

  另一场暗战则在北京进行。

  先是万邦公司一方委托有关机构在北京召集国内十多名法学专家、传授,就韩诽谤一案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

  尔后未几,孟延生又以他所在的陕西桥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名义,委托局部在京从事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对韩兴昌案程序等问题进行征询跟论证。

  根据桥山律师事务所供给的相干证据,孟延生一方专家论证结果主要有两条:一是韩兴昌的行为并不合乎诽谤罪构成要件;二是,“退一万步讲,即使构成了诽谤罪,但是因为一般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法,依据职能管辖的个别原理,本案也不应当由公安机关行使管辖权。”

  记者日前在万邦公司调阅到的专家论证意见正好相反。参会专家根据提供的证据剖析后一致以为,韩兴昌的行为岂但构成诽谤罪,而且情节严重,应属公诉案件范围,公安汉台分局对此案拥有管辖权。

  2009年5月6日,公安汉台分局以涉嫌诽谤向韩兴昌发出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对韩采用取保候审办法,并规定韩未经同意不得分开所居住的市、县。

  这象征着,韩兴昌的案子根本没有完结。

  韩即时赶赴北京,他指望向更高一级公、检部分追求支撑。然而,奔忙还不结果,6月30日,汉台警方在北京捉住了韩兴昌。第二天,韩再次被带回汉中,此次羁押在汉台区看守所。

  7月13日,韩兴昌涌现在汉台区法院的被告席上。这一天,法院对汉台区检察院诉韩兴昌诽谤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据汉中处所媒体报道,这起被称为陕西首例的“网络诽谤案”,吸引了百余名人大、政协委员旁听。

  检方起诉书披露,公安汉台分局早在2008年10月25日,已就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个时间的诡异处在于,它正值汉台警方接受省公安厅督察期间,又在2008年11月4日解除对韩兴昌监视居住之前。依照管辖范畴,公安一旦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属于公安内部的督察效率对于检方办案就瞠乎其后了。

  焦点集中在《刑法》第246条“但书”

  发生在韩兴昌与杨海明之间的诽谤案,一经过公诉的检察机关和韩兴昌本人对簿公堂,本来波谲云诡的争端,便敏捷同一到简略的法律问题上来。这一回,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刑法》第246条“但书”内容上。

  第246条划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侮辱他人或者假造事实诽谤别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力。前款罪,告知的才处置,然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该条中特殊指明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一项,即“但书”内容。

  检方起诉书认定,“韩兴昌以蓄意毁谤杨海明为目的,采取捏造事实的办法,谋划、支使、支配员工以打出虚构内容的横幅围堵万邦公司、汉中市政府等处的方法进行公开分布,客观上造成汉台区公共交通梗塞,社会秩序凌乱,严重危害了抗震救灾期间汉台区的社会秩序。”

  “韩兴昌同时多次采取应用互联网发帖的方式捏造事实对被害人进行诽谤,严重损害了被害人的人格、声誉权,犯罪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冲撞了《刑法》第246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特别提起公诉。”

  韩兴昌的律师孟延生在7月13日开庭时,当庭就检察院上述认定进行了唇枪舌剑的抗辩。他的一项主要法律根据,是公安部《关于严厉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

  这份告诉专门界定,“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侮辱、诽谤行动,应该认定为‘严峻迫害社会秩序和国度好处’,以凌辱、诽谤罪破案侦察,作为公诉案件办理:(1)因侮辱、毁谤行为导致群体性事件,严峻影响社会秩序的;(2)因侮辱、诽谤外交使节、来访的本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等职员,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3)因侮辱、诽谤行为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其余情况。”

  孟延生说,韩的行为与这三条基本不沾边。

  事实上,早在开庭前期,韩、杨双方的专家论证会,重点也在对韩的行为是否到达“但书”规定进行探讨,探讨结果同样构成了完整相左的看法。

  8月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懂得到,厅里也曾就该案邀请专家进行内部探讨。当初,公安厅督察总队之所以要汉台警方纠错,就是由于认定韩的行为不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应属自诉案件。

  而记者5日采访公安汉台分局局长汪广赋时,汪明白表现,普通诽谤是自诉案子,公安不能参加,“但这个案子的不同点,是它已经捣乱到社会秩序了。”

  实在,案件争议还曾进入汉中市、汉台区两级政法委的视线。“当时,大家在案件意识上存在一些不合。”汉台区政法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王超5日告诉记者,区政法委确曾招集办案单位开会,但这是畸形工作程序,会议并不影响公、检、法独立办案。

  汉中市政法委副书记杨志强说,市政法委开会探讨这个案子时,原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海中亲身加入,会上也提到了246条,“政法委常常就存在争议的案子开一些和谐会。”

  6日,汉台区法院表示,该案于7月13日公开审理后,判决时间待定。

  在静等裁决的日子里,韩、杨双方对案件又有各自不同的感想。记者日前到万邦公司寻找杨海明时,负责接受采访的副总经理佘洪涛告诉记者,杨海明向公安报案时,最初公安也说过诽谤是自诉案,“但是,当初那种情形下,我们怎么去法院起诉,我们连谁发的帖都不晓得,咱们去起诉谁?”

  佘说,自从帖子在网上传开后,直到现在,集团商管公司的工作不是给万邦时代广场招商,而是向相继而来的商家、业主说明,“万邦不是黑社会。”

  韩兴昌的律师孟延生斟酌得更多的,仿佛是法律问题,“假如246条‘但书’内容的界定,在韩兴昌一案中得不到廓清,那么lv官方網,‘但书’就有可能遭人任意歪曲,未来就可能造成更多的韩兴昌。”

  对于行将到来的判决,韩、杨双方这一对冤家,终于找到一个独特话题,他们都在期待――公平判决。

  相关链接

  ■高唐网案

  2007年初,山东省高唐县人民病院主治医师王子峰在“百度贴吧――― 高唐吧”发帖被刑事扣押,起因涉嫌“侮辱”、“诽谤”时任高唐县委书记孙兰雨。

  2007年6月19日,高唐县国民检察院发出《刑事抵偿决定书》,决定赔偿王子峰1600元左右的经济赔偿,县公、检部门领导班子群体作出检讨,撤消当年进步评选资历。聊城市纪委给予孙兰雨撤职处理。――― 据《法制周报》

  ■王帅帖案

  2009年2月12日,河南省灵宝市大王镇南阳村青年王帅以 《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为题,发帖表露当地政府违规征地。王帅以“诽谤罪”被灵宝警方送进看管所关押8天。

  4月15日,当地警方以罪名不成立将王帅开释,王帅发帖诽谤案被定为错案,灵宝市公安局副局长焦占林等一批办案人员被停职,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宋中奎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随后,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严正处理因“王帅帖案”被揭开的灵宝市违规占地一事。查处后,包含灵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永瑞在内的一批官员受到处分。――― 据新华社

  ■曹县帖案

  2009年2月,山东汇银置业有限公司员工段磊,以《写给省委领导的一封举报信》为题,在网上连发6帖,称山东曹县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贪污行贿、包养情妇,“其子贩毒吸毒”。

  发帖十多少天后,段磊被检察院以“诽谤罪”提起公诉。

  7月24日,该案因证据不足被依法撤案。

  24日上午,曹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重要负责同道向段磊家人公然赔礼报歉,一批案件办理人受到处罚。―――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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