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你如何对待男子自称救助老人被指闹事抗诉遭驳回?
浙江金华市检察院19日流露,经检察院依法审查lv官方網,认为吴俊东案原审讯决认定事实和实体判决并无不当,申诉人吴俊东认为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申述理由不成破,依法决议视频:浙江金华小伙称扶持老人被判赔7万起源:广东电视台《广东凌晨》不予立案。日前,检察院已将驳回吴俊东抗诉结果口头告诉其律师。
警方鉴定无碰撞痕迹未采信
据懂得,2010年11月23日,浙江金华青年吴俊东自称在驾驶三轮摩托车回家途中,超车后发明身后两位骑电动车的老人摔倒,遂出于救助之心扶起老人,随后赶到的吴俊东父亲吴秀芝同两位老人一起前往病院,并支付住院费1000元。但两位老人当场责备吴俊东开车不警惕,并认定系吴所驾三轮摩托车剐蹭电动车导致翻车,后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和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物证鉴定室曾出具测验讲演称,未发现显明碰撞痕迹,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这两份人证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并未被采信。
2011年6月3日,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吴俊东因未尽安全驾驶责任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承担70%的赔偿用度共69602.4元。吴俊东不服并上诉,金华市中院二审保持原判。吴俊东表现对法院的判决觉得“意外”和“恼火”,遂开端向网络求助,引发烧议。
超车致人侵害理当承当义务
金华市中级法院以为,该案固然交警部门对事变出具了责任事故无奈认定的论断,然而综合吴俊东在交警部分的陈说、受害人的陈述、证物证言,以及现场勘查情形,能够认定事故发生在吴俊东超车进程中,且本案事故的产生与吴俊东的未尽保险留神任务的不当超车行动存在因果关联,吴俊东跟车主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抵偿责任。
重要依据包含:
一是吴俊东在交警部门所作的第一次讯问笔录中,否认三轮摩托车以最高挡五挡进行超车,行驶在道路的中心偏右地位,距离途径右边大略有一米多远,当时正好有一辆玄色轿车从对向开过来交会,自己感到到危险;超车后他回首看见电动车正倒在地上往前滑行,当时车子间隔胡启明的电动自行车只有2至3米远lv2012女王新款目錄,事后他打电话给其父亲说本人失事故了。吴俊东作为一名协警,在交警队的首次陈述存在真实可信性,予以采用。
二是本案目睹证人戴锡和证明,吴俊东的三轮车车头超过电动自行车,而车尾还未超过期,就看见电动自行车左右晃动两下后,车和车上两位白叟摔倒在地上。该证人与双方当事人都无利弊关系,且目击全部过程,所以他的证言实在、可托。
三是受害人胡启明、戴聪球陈述内容一致,均陈述因吴俊东超车剐到戴聪球左膝,造成他们翻车。而戴聪球的伤情为左膝畸形、肿痛伴运动受限,左股骨远端破碎性骨折和左髌骨骨折,经鉴定,戴聪球的交通事故伤害评定为十级伤残。其左腿部的损害与其陈述的事故发生经由相印证。
四是交警部门现场勘查笔录、照片证实,事发现场道路平直,视线良好。胡启明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经车辆技术检修,合乎平安技巧标准。可消除因道路及车辆问题引起翻车的可能性。
>>法官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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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警部门已出具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报告情况下,法院为何仍要判决吴俊东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认为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是各类证据中的一种,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要结合其余各种证据加以综合分析评判,作出自己的判定。这是契合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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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实用高度盖然性来定案是否妥善
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划定:“双方当事人对统一事实分辨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不足够的根据否认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联合案件情况,断定一方供给证据的证实力是否显著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本案裁决里的盖然性指的是吴俊东不当超车行为与受害人受伤的起因力上、作使劲上的盖然性lv新款3折賣。在公路总宽6米单向行车道宽只有3米的情况下,法院综合吴俊东对于其是以五挡的车速超车,后看到对面有一辆黑色轿车疾速驶来感觉有点危险,超车后听到有人喊回头看见车摔人倒,当时距电动自行车摔倒点距离为2至3米以及下车返回时两位老人就说他开车这么不当心的陈述;证人戴锡和关于看到三轮摩托车车头超过车尾未超过电动自行车时,电动自行车晃动了两下,人车接踵摔倒的证言;受害人胡启明、戴聪球的关于三轮摩托车一直靠过来,剐到戴的左膝后人倒及电动车滑行后翻倒的陈述;证实受害人左膝有伤的损伤鉴定呈文、证明事故现场路况良好的现场勘查笔录、证实电动自行车车况良好的鉴定结论以及现场图剖析,认为本案已到达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尺度,故认定吴俊东的超车行为与受害人的翻车摔倒成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据新华社
《国民法院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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